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不断完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现公开征集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各单位立足当前兽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已有工作基础与技术优势,认真研究提出2024年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方向

  (一)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试行标准转正;

  (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

  (三)现有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整合、修订和跟踪评价;

  (四)兽药残留相关技术规范准则等。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有关要求

  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立项程序按照《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执行,项目提出单位需同时提交预研资料。项目和相关任务承担单位的推荐,将以符合相关要求和预研资料为基础,结合历年项目完成情况,原则上从提出该项目立项建议的单位中优选。

  预算单位和部属有经费额度的单位须按时提出与本单位标准制修订经费相匹配的项目建议,标委会不负责任务调配。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提出项目建议,填写立项建议书(附件)及预研资料,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yclyny@163.com。

  联系人:张玉洁、张璐

  联系电话:010—62103930/62103548

  附件:项目立项建议书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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